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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产变抵押靠谱吗 ?

动产变抵押靠谱吗 ?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时间:   2015-12-29

前不久,国家工商总局就《动产抵押办法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。据悉,此举旨在推进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化建设,进一步完善动产抵押登记流程。而对于典当企业来说,尽管动产抵押是被明令禁止的业务模式,但出于实际考虑,不少人一直在呼吁能够放开这一空间。是利是弊,且听几位业内人士如何评述。

如果能做是利好

申又喜(广东珠江典当行常务副总经理):此次国家工商总局就《动产抵押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,相关信息我个人一直都有所关注。而根据我的了解,这里所指的动产主要还是集中在大型设备、一般性的原材料等方面。至于典当行常见的二手车,其登记都是在当地的车管所,因此我认为应该不是这一抵押办法主要所指的范畴。

实际上,从典当行的日常操作模式来看,对于动产,都是以交付生效,也就是大家所理解的质押。这种做法就根源上看是来自《典当管理办法》的明确规定,即典当行不得从事“动产抵押业务”。当然,这种要求出于一定的风险考虑,当物在典当行手上,更容易掌控住风险。所以从这个意义上分析,如果典当行做动产抵押,首要的风险就是违规。

但在另一方面也必须承认,经过10年的发展,《典当管理办法》沿用至今,存在某些滞后之处。在我看来,如果此次国家工商总局的《动产抵押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实施,则意味着大型设备、生产资料这样的担保物可以办理抵押登记。这样,将来《典当管理办法》升级为“条例”后,对于动产质押这块能不能放开?如果成型,无疑能为典当行扩大业务范围。

从典当行的经营现状分析,不排除有做过动产抵押业务的情况出现,比如说二手车。但一是缺乏相关登记,二是难以控制,并不是、也不会成为主流业务。而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来看,以动产作担保物,进行组合放款,无论是对典当行还是企业来说,都是有相当空间的。说到底,假如监管上对典当行能做出改变,肯定是利好。

应该是大势所趋

吴贤达(上海典当行业协会秘书长):据我的经验,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,他们在有贷款需求的时候只有生产设备,一方面要融资,另一方面要靠生产来归还贷款,这就代表着他们是不可能将生产设备拿出来质押融资的,否则企业还怎么运转下去?

典当行业复出发展这么些年,鉴于现实的限制,仍有典当行做过类似的业务,风险大、很难控制是普遍感受。例如上世纪90年代,当时《典当管理办法》还未出台,我所在的典当行就曾做过一笔羊毛衫机器抵押融资,并且事先在相关部门办理过登记。然而谁也有没想到的是,后来设备坏了,这对典当行而言就是风险。

类似的例子还有福建,在同行交流时曾听说当地有人做船舶抵押的业务,因为船坏了、找不到了,给典当行带来资金回笼的麻烦。还有做保龄球设备抵押的,球馆生意不好,又不可能把保龄球道拆掉去卖,典当行只有无奈。

这些例子都证明了动产抵押确实风险不小。但从整体上看,我认为业内实践也好、此次《动产抵押登记》公开征求意见也罢,无可否认动产抵押还是一种大势所趋,如果监管能允许,典当行应该积极去尝试。

就风险来分析,典当行做动产抵押与融资租赁行业面临着类似的问题。因此,讨论这个话题,也提醒了行业在接手业务时,不仅要看当物好不好变现,更重要的是判断客户的诚信度乃至其所从事的行业前景如何,这些更加关键。

还是先练好“基本功”

田敏(北京典当研究人士):对于动产抵押,除非《典当管理办法》对此作出修改,否则在现行的明确规定下,典当行如此操作显然是违规的。一旦走上法庭,通常会被判定为无效行为。这一点,在以往与典当相关的案例中曾经出现过,行业对此应当警惕。

退一步说,假如将来动产抵押真能对典当放开,未必也能安之大吉。尤其是在当前客户质量、还款能力普遍变低的前提下,动产作抵押或将会给典当行带来更大的风险。特别是像大型设备之类的当物,一旦客户还不上款,典当行即便事先有登记作为保障,如何变现也是个大问题。这不像黄金、玉石之类的绝当品,有着相当大的消费变现空间。

因此,从目前行业经营的形势来看,我认为没必要一味去鼓励典当行扩大业务空间,反而应该借此机会,更加扎实地做好客户考察这样的“基本功”。如果你对不同类型的客户,贷款需求、用途、还款能力等都能给出快速而准确的反应,那么动产究竟是抵押还是质押,其实就会变得并不那么重要了。( 文章来源:中国商报-典当融资导报)